2019年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觸發元朗西鐵站7·21衝突事件,時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在事件後曾公開指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在同年7月18日的屏山鄉事委員會就職典禮上稱讚元朗鄉親驅趕示威者,並形容示威者為「曱甴」。麥美娟其後入稟控告二人誹謗,二人終登報向麥美娟道歉。
![朱凱廸昨日就失實言論登報道歉。(港台圖片)](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20/09/朱凱陳港台圖片-768x439.jpg)
![黃偉賢向麥美娟道歉。](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19/07/黃偉賢指事發前一日已通知警方。RTHK-768x544.jpg)
![麥美娟已否認曾形容示威者為「曱甴」。](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21/05/麥美娟-768x512.jpg)
![二人在報章上刋登的道兼聲明。](https://n.kinliu.hk/wp-content/uploads/2021/06/197939884_335383377943880_7169479543931003665_n-768x1465.jpg)
黃偉賢、朱凱廸昨(14日)在報章刊登道歉聲明,指兩人曾分別在2019年7月中、下旬,先後於網絡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引述內容,稱麥美娟在7月18日屏山鄉事委員會就職典禮上,稱讚元朗鄉親驅趕示威者,又指麥美娟形容示威者為「曱甴」。
黃偉賢在聲明中表示,當時因記錯麥美娟在典禮上所說的言論而向公眾及傳媒引述了錯誤的內容,對麥美娟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他承認做法不適當,並向麥美娟道歉。朱凱廸亦在聲明中指出,他在沒有求證黃偉賢引述的言論是否屬實的情況下,就在其個人社交平台專頁製作圖像及宣傳單張轉述失實言論,並廣泛發布,誣蔑麥美娟,承認此等散播失實言論的行為極不負責任,嚴重影響麥美娟聲譽,故鄭重地向麥美娟道歉。